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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十金句 |
发布人:鄢爱芬 发布时间:2019-03-18 浏览次数:188 |
一、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 老年人选择将自己养老金用于投资理财时,大多是被集资人许诺的高额利息、入股分红所吸引,殊不知当你看中骗子的高回报时,本金已经岌岌可危。如果有人和你说,他们的理财项目收益高、风险低,那么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落入理财陷阱。 二、投资前要商量,以免事后受埋怨 老年人辛苦攒下的养老金是与老伴的共同财产,在打算投资前一定要和老伴商量。数十万元的投资支出对家庭来说也属于大事件,老年人除了和老伴沟通外,也要多听听子女的意见。很多老年人投资失败或被骗后,因为事前没有与家人商量,事后更不敢让家人知晓,老人除了遭受较大经济损失外,精神上也承受了很大压力。 三、不贪小利,免成非法集资帮凶 有的老年人经不住骗子高利息诱惑,购买了理财产品。老人“收益”后,又将项目介绍给身边的亲朋好友。对老人许诺拉人头给予几个点的提成,老人有可能经不住提成的诱惑,介绍身边更多的人也购买理财产品。一旦被骗后,不但自身遭受损失也让邻居成为受害者,更重要的是自己还成为了非法集资的帮凶。 四、审慎选择,投资理财对象 老人在选择理财产品时,要审慎选择投资对象,做好相关的信息查询工作。各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可以查询企业的注册信息,可以查看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和注册地址等信息。在这里有两点需要特别提醒老人:第一、不要仅凭公司巨额的注册资本就轻信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注册资本分为实缴出资和认缴出资,很多公司所显示的注册资本大都是认缴出资,实际并未足额出资,有的还没有到公司认缴出资的出资期限,公司已经人去楼空。第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查看公司的不良信息,如果有提示注册地无法联系等经营异常信息或者其他警示信息,那么就不要选择向这些公司投资。 五、融资企业,金融资质要必备 我国对金融机构实行的是准入制,从事金融业务要取得金融许可证,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如果有企业向老年人募集资金,老年人首先应当在银监会的金融许可证信息网上查询平台查询企业是否具备金融许可证,如果经查询不具备从事金融许可证,就不要参与企业的集资,以免权益受损。 六、融资项目,本身要审核 很多非法集资都是打着生态庄园开发、修建养老公寓、投资机场高速路建设等旗号,公开的向社会募集资金。老年人容易被这些高大上项目所吸引,这些项目是否真实存在不清楚,项目是否真正委托募集资金不清楚,项目经营状况及前景不清楚,也没有途径去审核这些项目。其实好多项目都是骗子虚构的,本身并不存在,只是骗子用来集资的幌子。 七、合同先审查,签字要慎重 老人在签订合同前,一定先认真的审查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约定的利息。老人要切记凡是签字的都要认真审核,凡是对方的承诺都要落实到文字上。 八、理财有担保,防范于未然 老人在投资理财时,为了降低风险,可以要求借款公司提供担保。对担保公司,还应当审查其是否具备担保资质和能力,很多公司用自己投资的子公司或者其他关联公司为债务作担保,那么担保能力就很弱。如果担保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那么一旦借款公司违约,老年人就可以要求担保公司承担偿还责任,可以一定程度上的降低风险。 九、遭受损失,及时处置不拖延 老年人投资理财时,如果公司到期未偿还借款本金或者利息,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发现被骗,集资人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老年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刑事责任,立案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案情需要冻结、查封集资人的财产。不要相信骗子拖延的花言巧语。 十、维权要理性,寻求专业帮助 非法集资的受害者大多涉及几十人或者上百人,而其中又以老年人居多。老年人因非法集资被骗,可能毕生攒下的养老金都被骗光,可能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情绪往往非常激动。老人要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依法维权。 非法集资行为,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为提高广大社会群众非法集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配合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开辟防范非法集资专栏,对非法集资在常见行业进行分析,今天我们来看看养老服务业。 一、特征及风险 养老服务指的是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满足其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基本需求,我国养老服务以养老机构为主。随着我国老年人的不断增多,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加大,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老有所养”的心理和金融知识欠缺的特点,使养老服务业成了非法集资受害的重灾区。具体来讲:一是养老服务业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一些收费监管方式仍待研究完善;二是老年人金融知识欠缺,多数老年人对金融知识不了解,防范意识和鉴别力不强,容易被引诱受骗;三是一些养老投资或收费行为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协调监管难度大。 二、套路与解析 套路一:以提供“养老服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解析:此类非法集资行为不具有提供养老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提供养老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养老服务为名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套路二:以相关“销售产品”如“会员卡”,“优惠卡”等名义吸收资金。 解析:养老服务机构发售“会员卡”、“优惠卡”等产品,存入一定金额获得优先入住和打折优惠、并承若在不入住的情况下,按预存金额的一定比例返还本金和高额利息。 套路三:以投资“养老公寓”、“养老院”等名义吸收资金。 解析:此类非法集资行为是指不具有房地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还有部分以投资养老基地、养老建设项目等名义,承诺给付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按照国家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 三、典型案例 刚退休不久的刘大爷买菜时碰见一个促销摊点,正在组织登记免费旅游,包吃包车不收钱。刘大爷登记后第二天跟着30多位老年人去了一家名为九曲度假村的地方吃喝玩乐一天。度假村风景优美,设施齐全,旁边还有一建筑工地正热火朝天地施工。工作人员趁机告诉他们,公司专门投资养老项目,现在正在扩建,可以租赁也可销售,也可先租后售。签订合同后,还可按销售产品预售款16%至19%的比例向客户返还高额推广费,合同到期后还本付息等。很快,刘大爷一行纷纷签订购买合同,心里盘算着能早日入住度假村。不久,公司跑路,一大批像老刘这样,用半生积蓄一心想为自己安排个舒适晚年的老年人们成了受害者。 四、防范方法 一是加强宣传,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子女要加强风险意识,多与老人沟通交流。 二是对投资养老项目,要关注养老机构的合法性、项目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可以查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养老机构应有民政局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有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三是养老机构的选择要注重服务与口碑。根据老人的身体条件状况和需求,事先了解养老机构服务口碑,选择经营时间长,口碑好的养老机构。 四是要签订养老协议与押金协议,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养老协议服务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方式;服务期限和地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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